五、提問: 請問我們用空運經常收到破損的貨物,但是機場地勤倉庫(廣州白云機場)是不會在提貨單上簽字證明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如何索賠,如何確定損壞賠償區間和責任?謝謝。
回答: 遇到破損,必須要提貨處的代理出具貨物不正常證明,寫明破損情況、部位,否則不提貨,要求收貨方和發貨方兩方面共同盯航空公司,要求給出合理說明以及作出賠償。
至于貨損的區間和責任,這個是很容易就區分出來的,關鍵在于他們配合不配合了,目前國內機場操作還不都很規范,廣州白云機場估計也是怕麻煩,實際上貨物每個交接流程都會有交接單,貨物有異常也都會有說明的,很容易就能發現是何時何地出現的問題。
國際通行做法是航空公司或者其地面代理出具了貨損證明后,收貨人可以把貨物提走,然后通過貨損證明向航空公司提出賠償,航空公司都會受理,最高賠償金額是每公斤20usd。賠償過程是比較漫長的,我們公司曾經有過類似的情況,是法國方面出了問題,貨物丟失,然后出具了相關的資料,半年后完成賠償。
對于你的這個情況,個人建議如下:
1,如果是偶爾空運,建議不提貨,兩個機場都施加壓力給他們,
2,如果是經常性空運,并且航空公司出具了破損證明,建議當場開箱子,假如只是外包裝破損,貨物都正常的話,把貨物提走,建議不用索賠了。沒那么多時間搞……并且可能會影響發貨人和航空公司的關系。
3,如果是經常性空運,又經常出現貨損的情況,建議發貨人換個航空公司發運,假如貨物本身價值比較高的話建議買航空運輸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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