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所屬 港口 是指 港口 的所有權屬于中央政府的港口。在這種所有制形式下,中央政府對港口具有所有權,并負責港口的建設與維修。同時港口的經營管理機構一般也作為中央政府的一個部門的形式存在。它沒有獨立的會計核算系統,港口的收支直接構成中央政府收支的一部分。港口所需的資金由中央政府提供。港口當局的主要成員也是由中央政府任命。港口的重大決策中央政府或議會根據有關法律作出。在這種港口內,港口的生產業務由中央政府的某個部門或港口的承租人或私人企業來經營。我國傳統上的港口就是這種所有制形式,前蘇聯的主要港口和英國前港口委員會所轄的港口都是這種中央政府所有制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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