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關隸屬皇崗海關在皇崗口岸貨運入境渠道查獲一批未貼公示標簽且無安全數據單的危險化學品—硒,總重約18噸,初估貨值333萬美元。目前,皇崗海關已依法對該批不合格化學品作退運處理。
硒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第2188項下的商品,cas號7782-49-2,屬于需經檢驗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在進口時應提前向海關申報,并按要求做好進口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及品質的安全保障工作。安全數據單和危險公示標簽包含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類別、防范措施、危險說明、產品特性等重要信息。缺少安全數據單和危險公示標簽的危險化學品一旦進入市場流通環節,運輸者、使用者、施救者將無法獲知全面信息,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難以及時做出科學應對。(沙孚燁 鄧福康 施培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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