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海關總署、司法部在廣州海關向法方移交走私被盜車輛。隨著法方代表從中方代表的手中接過車鑰匙,一輛漂洋過海、涉嫌走私進口的勞斯萊斯小轎車被移交給了法國駐華使館代表,并將返還給車主。這是中國海關首次通過國際司法渠道向法國移交走私被盜車輛。
偽報品名 豪華名車驚現南沙港
2011年6月6日,直航遠洋船“達飛奧特羅”在廣州南沙新港碼頭卸下一批從法國運來的貨柜,其中艙單申報為“舊家具”的1個貨柜,在中轉期限屆滿后,仍無人前來辦理轉關手續。船代公司此后向廣州海關下屬的南沙海關提出退運申請,海關按相關規定對該貨柜進行開柜查驗。
查驗的海關關員驚奇地發現集裝箱內貨物不是舊家具,而是一輛勞斯萊斯幻影高級小轎車。2012年1月16日,南沙海關將該線索移交廣州海關番禺緝私分局,今年2月27日番禺分局以涉嫌走私立案調查,案值人民幣488萬元。
多方核查 案件線索初露端倪
為查清汽車來源,番禺分局就該線索在進出口數據分析、走訪查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深挖擴線工作,多渠道核查。
辦案人員先是多次走訪了承運此柜的馬士基(中國)航運有限公司,了解該貨柜在始發港發運和流轉情況,發現該貨柜由法國“mathez”公司付運,始發港為法國馬賽港,目的港是廣州黃埔港。在3個月中轉期滿后,“mathez”公司稱因收貨人棄貨,提出退運貨柜的請求。
經核查,“mathez”公司的客戶資料中沒有發貨人、收貨人的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提單上的收貨人電話和地址無法聯系,出口合約上也沒有出現任何相關資料的字眼。
另一方面,辦案人員對前來辦理退運手續人員展開調查,但發現辦理手續的人員都只是代理人,且都不能說出實際退運人的真實身份資料,調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對貨運渠道的核查未果,辦案人員將工作重點回到了涉案車輛。將該車送到勞斯萊斯廣州專營店檢測后,辦案人員得知涉案的勞斯萊斯“幻影”小轎車于2007年7月30日生產,同年9月28日在美國銷售入戶,各有一次召回及維護記錄。記錄上該車有一號碼為“hz 109a”(德國)的車牌號。該車在美國入戶使用,掛的又是德國車牌,始發港卻是法國,美國——德國——法國——中國。一連串、跳躍式、大跨度的國家及地名表明該車應有較為特殊的運行軌跡。
柳暗花明 被盜車輛歸原主
對車牌“hz 109a”的核查給事情帶來了轉機。為進一步了解該車來源,廣州海關緝私局報請海關總署緝私局,通過海關國際執法合作渠道調取境外車牌資料,終于發現涉案勞斯萊斯小轎車的蹤跡,該車于2011年9月1日,也就是在到達了中國大陸快3個月的時候,在法國被記錄在物件通緝的名單上,原來是屬于被盜車輛。該車是德國簽發的牌照,在法國被盜后被人裝入貨柜運往中國并企圖通過偽報品名走私入境,在國內銷贓,但因為海關監管嚴密,走私分子不敢前來辦理轉關手續。
海關總署再次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聯系法國方面,將查獲該被盜車輛相關情況通報法方,請其核查車主情況。法方根據中方提供的車輛的型號、照片、貨運渠道的信息等,結合物件通緝名單的資料,尋找到了被盜車輛的車主。應車主的請求,法國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于刑事司法互助的協定》向中國政府中央主管機關司法部提出返還被盜車輛請求。經中國司法部審查,法方請求符合《協定》和國內法律要求,請中國海關協助予以返還。
中法兩國海關執法合作密切
自2003年法國海關在華派駐海關專員以來,中法海關在執法領域聯系緊密,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開展情報交換、案件協查和能力建設合作。2004年12月8日,海關總署與歐盟海關事務總司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共同體關于海關事務的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為中法兩國海關的合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自此,中法海關執法合作更上一層樓,由于雙方執法權限相近、互有需求,在打擊紅酒、紡織品、香煙、牛皮走私領域互相提供協助,為各自偵查辦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林俊良 鄭志鵬/文)
塔城海關全力保障大型風電設備高效通關青島郵局海關查獲管制類精神藥品“地西泮”注射液120支杭州海關大力助推臺州藥業“走出去”代理危險化工品整車出口報關進出口貨物報關范圍和報關期限事實證明,大理石進口報關沒那么復雜報關單申報錯誤應該怎么辦?馬來西亞海運港口:瓜拉蘇埃(kuala suai)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