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埔海關所屬新港海關查獲44.7噸鋰電池,為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日前,新港海關關員在對一批申報名為鋰電池的進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外包裝不整齊,存在破損、刮劃、電池鼓起、漏液等問題,個別還有掉渣、拆卸痕跡,該關立即取樣送專業機構作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檢測。5月26日,根據鑒別報告顯示,該批貨物已喪失原有使用價值,依據《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進口廢物管理目錄》《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等規定,屬于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前,該批貨物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海關提醒:進口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限制性進口的固體廢物,由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濮宣、林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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