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口一家貿易公司在核實對外支付款項時,發現一批進口貨物漏報滯期費,漏繳14.03萬元稅款。企業第一時間向龍口海關申請適用“主動披露”政策。
龍口海關經調查核實,企業可以適用“主動披露”政策,除追繳稅款外,不再對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并依法減免0.25萬元的滯納金。
“主動披露”是海關為推動進出口企業守法自律而實施的一項容錯管理模式,是進出口企業發現可能存在少繳、漏繳稅款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情況,主動向海關進行披露并接受處理的行為。經海關認定后,企業可享受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同時補繳海關稅款產生的滯納金還可以申請減免。
“‘主動披露’政策為企業提供了自我糾錯的機會,可以引導企業更好地守法自律。”龍口海關稽查科科長任平介紹,這一政策也成為海關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引導和幫助企業規范經營的一劑“良方”。
為讓企業切實感受到容錯機制帶來的政策紅利,龍口海關通過政策宣講會、普法宣傳、調研座談及執法監管等各種契機,強化企業對“主動披露”政策的認知,倡議企業開展自檢自查,降低經營風險。
海關還在業務現場設置了主動披露崗,第一時間受理企業主動披露業務,引導企業利用“互聯網+海關”平臺開展業務,壓縮受理、核實、審核和處置等各作業環節時間,提升主動披露作業時效。
去年以來,龍口海關共開展主動披露作業7起,涉及貨值2.29億元,追征稅款37.7萬元,為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樹立了正面導向。(衣文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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