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并非所有情況都可以向海關提出申訴,根據有關規定,在以下情況下海關可以不受理當事人提出的申訴:
申訴針對的具體行政行為或者復議決定不是海關作出的;
申訴事項已經人民法院或者行政復議機關受理,正在審查處理中的;
申訴事項已經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的;
申訴事項已經其他海關作為申訴案件受理或者處理的;
申訴事項已經海關申訴程序處理,申訴人重復申訴的;
僅對海關制定發布的行政規章或者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定、決定提出不服的;
請求事項已超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辦理時限的;
其他依法不應受理的情形。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申訴應當向哪一級海關提出
海關是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國務院設立海關總署,管理全國海關。國家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直屬海關、隸屬海關。直屬海關由海關總署直接領導,負責管理一定區域范圍內的海關業務;隸屬海關由直屬海關領導,負責辦理具體海關業務。也就是說,海關的機構設置基本上是“海關總署——直屬海關——隸屬海關”的三層級設置。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申訴應當向哪一級海關提出呢?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海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海關申請行政復議。根據《申訴規定》的規定,申訴人可以向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海關提出申訴,也可以向其上一級海關提出申訴。
上海石油焦進口清關代理流程及資料需要哪些?空運費的主要組成介紹天津首家跨境電商線下展示體驗店開業迎客進口汽車申報小貼士湛江海關“公園講法”速溶咖啡進口報關清關代理手續流程打造智慧監管模式開啟口岸通關“加速器”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上合示范區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啟用